朝阳市社会福利院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报名通知
为加强福利院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行为,维护福利院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福利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参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招标代理相关业务,有独立经营场所,具有独立开标室、评标室、监标室、档案室场地及录音录像监控等电子设备,代理机构必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
2、 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货物、服务、工程类等项目的累计金额在3亿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类等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3、团队能力:
拥有专业稳定的招标代理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辽宁省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或辽宁省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证书》不少于5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团队具备丰富的招标流程操作经验,熟悉各类招标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能够高效、准确地完成招标工作(提供承诺书)。
4、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近3年内无因招标代理工作失误导致的重大法律纠纷。
5、服务要求:
(1)接到我院代理委托书或相关采购需求材料后,须在7个工作日完成招标采购文件及公告编制工作。
(2)严格遵守有关商业秘密的规定,不得向采购人、投标人和其他人员透漏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审查相关信息。
(3)依法依规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
(4)不得向投标人或中标人附加任何不合理的条件或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二、报名材料清单
1、机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简介(公司规模、组织架构、业务范围等)、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
2、资质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提供房屋租赁协议或自有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提供开标室、评标室、监标室、档案室场地及录音录像监控等电子设备的相关图片。每份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类似项目提供中标结果公示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时间以中标结果公示日期为准,每份材料均应加盖公章,材料内容应清晰体现项目关键信息。
4、公司成员资料:成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按人员顺序整理成册并加盖公章。
5、信誉查询资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誉查询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应在报名截止日前5天内)并加盖公章;无法律纠纷的承诺书原件。
6、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采购文件编制方案、工作流程、应急事项管理方案、沟通机制、投诉和质疑保障措施、合同履约验收保障措施、档案资料管理措施,每份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提供服务要求承诺书原件。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机构可携带纸质报名材料一式2份(按顺序胶装成册),现场报名地址:朝阳市社会福利院。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22日 起 至2025年8月29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旨在选拔优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确保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通知内容进行调整或补充,如有调整将及时通知报名机构。
2、报名机构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材料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如报名机构有任何疑问,可随时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
陈院长 联系电话:15754208111
鲁科长 联系电话:18524937782
朝阳市社会福利院
2025年8月21日
2025年8月21日